中共惠安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惠安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7-29 09:4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7日至6月21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意见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局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迅速组织传达学习,精心部署各项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及时开展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英忠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杨英忠同志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靠前指挥协调,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研究部署整改事项。同时,在党组会、党员大会、局务会、周例会等多个场合反复强调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整改以来,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动员部署、分析研究、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9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反思、全面剖析,坦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班子齐心协力抓整改的思想共识。

(三)突出问题导向,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拖延,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党治党工作水平紧密结合,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04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部门)以及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坚持边巡边改、即知即改,对巡察过程中反馈的1个可立行整改的具体问题,迅速行动完成整改。

(四)狠抓制度建设,强化标本兼治。局党组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标本兼治有机结合,积极推进“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水利系统从严管党治党、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着力抓好水利系统内部管理,持续强化河长制、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资金安排、河道采砂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定并印发《惠安县水利局机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1项,将整改效果转化为内部治理效能,严防问题反弹,确保长效常治。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不够全面的问题

(1)针对“节水优先”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每两日登录惠安县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查看20家节水技改机关单位共计140个智能水表的运行情况,经复核,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未见异常。二是督促第三方实地走访邦丽达(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恒力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等12个节水型企业。经复核,未见用水器具漏损情况,各水计量器具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未见异常。三是制定印发《惠安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惠水〔2024〕206号),指导提升属地镇水利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效益与可持续性;东岭镇已采购量水尺对破损的量水堰进行更换。

(2)针对取用水监管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完成对已办证的12家取水户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针对无证取用地下水企业,86家已完成整改,9家接入管网尚未取缔原有计量,5家已办理取水许可证,2家已申请取水许可待核发,8家正在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2家已倒闭。三是2023年市水利局通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惠安县城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惠安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北关水厂)计量已重新校准,惠安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崇武水厂)已安装在线监测,惠安彬彬饮料有限公司、福建惠安辉腾玻璃塑业有限公司、惠安家家桶装饮用水厂已经注销取水许可证并接入管网。

(3)针对供水保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部门合作力度,协同县资源局,协调用地规划调整、征迁等问题,及时上报县分管领导,并由县大督导组督办,联合进行控规调整,报送市资规局审批,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持续按年度计划时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紫山镇供水提升工程已于2023年12月完工通水;紫山分水口至惠东水库引调水工程已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并开工建设;县第三水厂供水工程正在办理配水管道工程招标前期准备工作,所有项目均未滞后。三是2023年被省水利厅稽查通报的26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报送省水利厅销号。

2.关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坚决的问题

(1)针对河湖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公司,根据《惠安县水质综合评价方案(试行)》文件,针对方案中镇级57个点位进行取水采样检测,掌握了解水质情况,对部分断面水质不佳的,要求属地镇制定相应的水质提升计划,并督促按计划表完成整改落实。二是制定《惠安县水利局 惠安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纵深推进全县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加强河湖督导工作,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三是制定《惠安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实施“一日一巡查”方案的通知》,督促河道专管员每日按时巡河,并对当天未开展巡河工作的河道专管员进行提醒,2024年8月至12月,全县河道专职专管员共开展巡河4949人次,巡河率100%,共发现并解决事件7137个。施工单位已对官溪河坡生态修复,并采用灌木、草皮地被、自然材料等对河坡进行防护,有效控制河湖“四乱”问题。四是积极组织相关河长制成员单位对发现问题再督导,严抓整改落实。对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督导,并在考核中扣分。组织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并进行汇总通报,不断完善考核机制。五是每周常态化组织相关河长制成员单位开展溪流巡查,对发现问题再督导,汇总相关发现问题于每月通报相关镇。2024年,共下发通报10份,共通报问题458个,整改反馈完成432个,整改率94.3%,并对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督促力度,在月考核及年度考核中扣分,不断完善考核机制,落实河长制工作监督机制。六是针对每月河湖“清四乱”、宣传报道、基层河长和专管员巡河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

(2)针对水土保持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及时告知业主办理水保方案审批手续,2024年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70个。二是通过电话通知、印发限期落实验收工作通知文件等,提醒完工企业开展自主验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有44个项目验收报备,验收率达68.6%,不断提升项目验收率。三是2024年8月30日,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业务人员、业主等30余人开展水保专题培训,提升公众水保意识;10月16日,与黄塘镇下坂村联合开展水土保持科普宣传进校园、进乡村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水保工作氛围;10月28日,邀请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试验站副站长林敬兰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强化水土保持意识,共筑绿色发展基石”主题宣讲会,提升业务人员专业素养。四是组织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截至2024年11月15日已对我县84个在建项目开展检查,督促项目落实水保措施并做好管护。根据2024年双随机检查工作部署,水保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惠安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结果公示》《惠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2024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开表》,进一步健全工作台账,及时将结果通过政务公告栏向社会公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完成整改闭环。

(3)针对落实水源地保护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库区常态化巡查,严格按照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321”巡查制度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保持与属地政府沟通和联系,2024年度联合属地相关部门共同开展7次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提升跨区域、跨部门联动和执法力度。二是惠女、菱溪和陈田三座水库流域内排查出的污水口已分别函告给属地政府纳入辖区水质提升项目,属地政府根据排水口归类,分期纳入整治。三是加强水质站运维服务的监管力度,运维公司每月质控结果均符合要求,水质站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四是已按要求落实七库连通保护方案的各项工作,结合无人机巡查等契机,2024年度共开展13次渔业行为的监督检查;逐步实施惠女水库深层平流爆氧项目、惠女水库水质提升项目等内源生态修复措施;完成捞藻船应急物资采购工作;针对跨区域截污控源问题,属地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并列入责任清单开展集中整治。

3.关于有效化解水利领域风险隐患不够的问题

(1)针对防洪防潮安全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截至2024年12月底,净峰镇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已基本完工,文笔山山洪沟治理项目已基本完工,防洪标准逐渐完善。二是五群海堤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峰崎和辋川海堤正在施工中,截至目前完成进度70%,逐步完善存在严重老化损毁海堤的除险加固。三是已委托泉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林辋溪流域综合规划及蔗潭溪流域综合规划,将需要提升的各支流包括在内,目前已提交县政府并完成批复,作为今后项目建设的依据;委托厦门国水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惠安县水网规划,目前已提交县政府并同意批复;由市水利局统一委托防洪规划采购服务,中标单位为福建省水利电力勘测院,正开展编制工作,我局委托福建闰闽设计院、华东院、科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各镇排涝规划,已开展资料收集。

(2)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局机关监管人员培训,2024年6月份至今,累计完成安全生产培训4场;印发《惠安县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有效提高局机关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处理能力。二是对2024年以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台账化、清单化电子档规整;针对6月份以来发现的监理人员履行不到位、现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累计发出通报文件5份,切实提高监理人员的履职能力。三是已发文督促黄塘镇和聚龙公司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水库管理范围线内新增违规违法经营活动;督促项目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在工程堤岸临边增设安全警示牌,落实安全文明措施。四是开展安全执法工作,对破坏河道堤防的万华公司沉淀池项目及河道非法采砂事件立案执法,跟踪督查省吟段堤岸工程各参建单位落实现场安全文明等措施。

(3)针对落实防汛工作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6月20日组织水库管理员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相关责任人员的业务水平、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管理能力。二是开展值班工作培训,组织值班人员学习了《惠安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等三个制度的通知》,提高值班人员防汛应急能力。三是已要求值班人员详细记录值班情况并附上处置情况;2024年9月23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福建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使用培训。目前各站点到报率已达100%,提高了山洪灾害防治水平。四是加强基层站水利工程的巡查力度,对发现违建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洛阳镇群山村违规搭建人行桥已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拆除,有效打击和震慑违规侵占水利工程行为。

4.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部分项目系统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和县财政协调将蓝田内山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列入县财政一般债中,获得500万元资金用于征迁等地方配套资金,已下达紫山镇331万元开展征地工作,针对征迁问题较为困难的蓝田段和内山段约2公里整治任务调整至官溪上游后垵村段,并和初步设计批复单位泉州市水利局对接,获得认可,目前正对变更图纸细化。二是做好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策划时,主动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对项目用地进行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2)针对建设项目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核对松星溪监理单位的相关资质,监理单位的水利监理资质获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中标时间为2022年4月,符合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业务承接相关规定。我局在水利工程招投标备案审核中对施工及监理单位资质及业绩符合性开展重点核查,共抽查林辋溪锦里段安全生态水系项目、锦阳溪安全生态水系项目、省吟段堤防提升工程3个项目的监理资质,均符合监理资质规定。今后我局每半年将采取“双随机”的方式按30%并不少于一个项目的要求,抽查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资质符合情况,对于弄虚作假方式取得的中标资格的单位给予相关的处罚及不良信用记录。二是在项目开工前,积极与项目业主沟通衔接,督促项目业主严格规范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预算及招投标过程等前期工作审核程序,全面加强施工单位资质审核。2024年国家、省级、市级(辋川镇许厝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施工单位资质均符合要求。三是在项目建设中,多次到现场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协调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四是加强对惠女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河市段)渠道的施工质量的监督,严格控制混凝土的浇筑施工工艺,保障施工质量。

(3)针对“重建轻管”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下达28万元资金给各中心水闸管理单位对已建水闸安全鉴定,鉴定完成后安排竣工验收。直属水库及泉惠石化园区管委会已委托相关单位开展鉴定工作,目前正开展鉴定工作。二是制定印发《惠安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指导各镇规范水利工程管理,保障工程运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8月至9月,提醒党组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并派党建办专人负责审核材料,确保材料中包含意识形态内容,逐步加强党组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严格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和述责述廉述职报告中。如2024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深入剖析。二是2024年1月15日召开会议,总结2023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及部署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2024年5月27日召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分析研判2024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024年10月25日召开研究部署网络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分析研判2024年度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纳入工作预警中,助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控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惠安县水利局突发热点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惠水党组〔2024〕20号),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和舆论引导,进一步明确舆情处置的人员职责分工、处置流程等工作要求,形成舆情处置工作合力。二是2024年8月中旬,向水利系统各局属单位重申《惠安县水利局信息发布“三审制”工作细则》制度规定,落实填写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单,强化审核流程管理,确保所有信息发布均经过严格的“三审三校”制度,即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三级审核,并且在信息发布前必须完成所有审核环节,如发现有未签署的日期,应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所有信息在发布前都经过完整的审核流程。惠安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制定印发《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局属各单位对发布的信息层层把关,切实落实信息发布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乏力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2024年度工作计划中,制定印发《中共惠安县水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惠水党组〔2024〕7号)及《中共惠安县水利局党组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项目化清单》(惠水党组〔2024〕21号),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水利业务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加强党建引领作用。二是2024年2月1日、9月12日,先后2次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局属单位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教育、作风建设等向水利系统党委汇报进行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对各支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三是2024年10月18日完成水利系统党委换届和纪委换届工作,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强化纪委监督意识;2024年5月至6月开展廉政谈话,主动约谈154人次,加强纪委监督工作,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忧患意识。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5日制定《中共惠安县水利系统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廉政谈话工作的要求>的通知》(惠水委〔2024〕18号),明确谈话方式与具体方法,推进廉政谈话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和常态化。拟重新制定印发2025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意见;认真抓好风险查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范围中的人员要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对照履行职责,找全找准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其他风险等方面可能出现腐败行为的风险点;以各股室为单位,对照工作内容,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评定风险等级。二是分类别开展廉政谈话。局党组书记分别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对一”廉政提醒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股站室负责人谈话;党支部书记与分别与党员谈话。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2024年9月12日,结合中秋、国庆节前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水利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开展节前集体廉政谈话提醒,水利干部廉政风险意识得到加强。三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要求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机关股室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并根据业务有针对性地对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逐一再审核,不断加强业务风险点防控意识。

(3)针对廉政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2024年以来共开展廉政专题辅导讲座1次、廉政谈话1次、重要节点集体谈话提醒3次、水利领域案件剖析1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136人次,通报曝光3次,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二是2024年6月,水利系统各支部已开展纪律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中秋、国庆节前,召开党风廉政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惠安县纪委监委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对廉政工作进行部署,强化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已督促各支部再次检查纪律专题党课内容,并要求党课内容要结合实际工作,达到警示教育的目标,不断提升党课质量。

(4)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做好局党组巡察整改方案的审核,跟踪整改进度,列席了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9月12日参加县水利系统党委召开的2024年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4点意见建议。二是与水利局党组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共商联动机制,先后参加水利局党组(扩大)会3次,加强对提交的“三重一大”研究事项的监督;到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所)、水土保持站座谈了解,沟通情况。三是梳理排查问题,推动系统纪委履行监督工作,坚决纠治惠农政策、涉农服务中懒政怠政、办事中梗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四是督促县水利局牵头制定联动机制,以群众用水线上报修、网点服务、集中开户、宣传科普等急难愁盼问题为“小切口”,建立问题台账,切实解决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问题。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监管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2024年已立案5起,行政处罚2.5万元,切实增强了执法的主动性。二是已邀请专家到局机关开展水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包含执法文书制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水行政执法水平。三是针对裁量基准适用错误问题,已对该案件重新立案处理。

(2)针对工作作风虚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整理汇总工作中产生的各项数据信息,加强对日常工作的归纳总结,已及时修改完善相关的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衔接协作机制。二是从2024年7月1日起,新实施的工程项目均严格按照《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惠政文〔2024〕69号)文件执行,确保合规性。针对福建省2023-2025年惠安县惠女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虽然收费参照的文件已经废止,但政府相关物价主管部门并无出台新的取费标准文件可供使用,2021年12月闽招协〔2021〕32号文《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为指导性文件,只做参考取费标准,结合我局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原收费标准不超过建筑业协会的指导价,且原标准的最低收费更低。经与代理公司协商,同意采用更低费用标准计费。

3.关于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归垫2024年代垫的下属单位医社保托收资金,基本做到当月托收当月归垫,全面落实内控制度和日常应收款项管理工作。二是归垫往年代垫下属事业单位款项15.1万元,及时理清未归垫款项。三是核销联通托收网络通讯费、电话费697450.85元。四是因县财政困难,原拟在年终追加已收回的往年代垫下属单位医社保80万元未能追加,未归垫的联通托收网络通讯费、电话费等因县财政困难本年度暂时也无法追加。

(2)针对违规报销下乡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立即发布通知,全部追回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违规报销下乡伙食补贴。涉及惠女菱溪陈田库区事务所的款项直接从工资里追回,退回单位账户。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涉及退回款项已上缴国库。按要求对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严格把关,不予以报销。

(3)针对现金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完成《现金管理制度》,对应急采购事项实行正式书面申请制度,将杜绝此问题产生。

(4)针对固定资产租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洛阳大道4S店场地(佳伟公司)租金第一期35万元于2024年8月29日到账,第二期30万元于9月26日到账。二是泉港区涂岭镇驿坂村原酒店站灰窑场地的承租户已向事务所提交《承诺书》,并作出分三期支付所欠款项承诺。2024年12月24日所欠23760元租金已到账。三是新签订《租赁合同》均由法律顾问把关,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四是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签订《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提高租户安全防范意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局党组领导统筹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针对主动履职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嘉利通项目涉及水利设施报废及处置批复,已完成审批,城建集团正开展盘龙溪嘉利通项目区溪流改线实施方案设计工作,目前已完成审查,正修编中。对于其他企业用地涉水事项审批在收到申请及资料齐全后完成批复,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工作。二是向紫山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惠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2015)建设项目相关工作的函》,提高紫山镇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并改进,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尽快解决问题。

(2)针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局机关、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全体工作人员对《中共惠安县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再学习、再掌握。规范党委会等各项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会议名称、时间地点、议题、内容、出席(列席)人员、沟通、酝酿、讨论等情况,客观、完整、准确地记录会议的内容和研究过程,不断规范会议规程。

(3)针对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8月12日,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召开会议,对涉及工程管理的股室开展教育,要求严格按照议事制度执行工作,后续要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明确会议议题,规范过会材料表述。

2.关于落实干部队伍管理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印发《惠安县水利局机关工作制度》(惠水〔2024〕194号),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工作水平和工作效能,确保机关工作科学、高效、有序运转。建立督查制度,督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个人评先选优、职称评聘晋级、表彰奖励、干部人事调整的依据。二是将实行请示汇报制度和印章管理制度内容纳入《惠安县水利局机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印章使用登记坚持“安全保管,慎重使用,规范用印”,用章股室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使用,并认真做好使用登记,规范了用印审批登记流程。三是组织再次学习《惠安县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办法》和《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流程,坚持登记备案工作常态化,做到应备尽备;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管理台账,对备案人员持有证件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将1名干部职工的新护照收至综合股管理;3名干部职工提交港澳通行证丢失说明,目前,全局干部职工的港澳通行证及护照均按规管理,不断加强证件管理。

(2)针对机关效能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惠安县水利局机关工作制度》,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监管,将包括班子成员在内所有人员列入考勤管理。组织干部职工对考勤制度进行学习,对请假的类别、时限、审批权限等进行了明确,要求严格按照上下班考勤、公出、休假等制度规定履行手续。水保站已重新安装人脸识别指纹机,强化日常上下班指纹打卡管理,并保存2024年7月至今的考勤数据;直属水库已将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的考勤信息全部重新梳理调整到相关站点,并重新修订完善出勤考勤制度,严格规范了考勤管理。二是做好《惠安县水利局工作人员下乡、会议、公差登记表》登记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规定,综合股对所有工作人员请假天数进行统计,每季度予以公示,严格规范了请销假制度管理。三是在节假日前将值班带班安排报备至县总值班室,综合股不定期通过电话查岗等形式对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值班人员在职在岗,严格规范了值班制度管理。

(3)针对对基层水利服务队伍重视关爱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补充下派2名农村水利工作站人员到螺城镇、山霞镇水利站工作;抽调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螺阳镇双向交流挂职,提升乡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利于乡镇水利工作的开展。二是推动12个镇及黄塘溪、林辋溪等流域水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以“专人管、专人巡、专人抓”为主要工作措施,目前,共15名工作人员和螺阳水管站、黄塘水管站、涂寨水管站共10名工作人员协同各镇做好水利工作,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三是聘任河道专管员32名下派各镇,形成严密的河湖管理网络,在完成巡河任务的同时兼任水利工作,为水环境筑起坚实的守护屏障。四是向惠安县总工会申请2024年度工会活动经费补助1万元,待活动经费到达后下拨到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用于偏远水管站开展文娱及关心关爱活动;修缮惠女水库职工宿舍,2024年9月底完成项目招投标,不断完善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环境,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

3.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弱化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2024年度工作计划中落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计划,2024年9月12日,局属单位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教育、作风建设等向水利系统党委汇报进行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党建与水利工作相融合。二是惠安县水保站党支部于2024年4月12日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同时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制度文件,引领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提高党务工作认识和能力。三是惠女水库展馆进入设计阶段,2024年11月13日召开初步设计方案征求意见会。8月27日,《丰碑佑惠 安澜护民》惠女水库宣传片开始拍摄,加强“惠女精神”的传承与弘扬,创造水利特色党建品牌。四是邀请泉州师范学院陈桂炳教授(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闽南文化生态研究中心创建主任)、吴鸿丽教授、刘新慧副教授(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闽南文化生态研究中心主任)参与《惠安县水利发展史》编纂工作,通过研究惠安县治水和建设水利工程的历史,挖掘其深厚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加强“惠女精神”的传承与弘扬。目前正在撰写中,全书预计2024年底完成初稿。

(2)针对开展党建工作督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7月31日,组织党务干部组建检查组,针对系统各党支部开展2023年度和2024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登记,填写反馈单,督促各支部向党建办提交整改台账,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跟踪和处理,形成工作闭环。加强督导检查,要求各党支部在制定整改措施时,应注重具体性和操作性,明确整改的具体方法,以确保整改工作能够有效推进。

(3)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参与党委换届党代表的选举、学习原著原文、开展主题党日、参加座谈交流研讨,引领带动党员干部筑牢思想根基。二是水利系统党委各支部党员已于2024年5月至6月签订党员承诺书,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加强自我约束、提升党性修养。建立闭环信息收集机制。在年底前,各党员需对照此前个人作出的承诺事项,详细汇报完成进度、取得成效,确保党组织能够精准掌握每一位党员践诺的动态信息,为后续工作安排提供有力依据。同时部署各支部在2025年第一季度开展党员承诺活动,要求各支部要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个人能力特长以及党组织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制定承诺内容。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8月9日,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英忠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整改以来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动员部署、分析研究、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归垫代垫下属事业单位款项15.1万元;核销联通托收网络通讯费、电话费697450.85元,不断加强挂账款项清查力度。因县财政困难,原拟在年终追加已收回的往年代垫下属单位医社保80万元未能追加,未归垫的联通托收网络通讯费、电话费等因县财政困难本年度暂时也无法追加。

2.关于整改成果运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协助县纪委监委对6名违规经商的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严格落实纠察整改工作。二是敦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落实跟踪督促制度。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对8月以来新入职的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未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落实自查自纠制度。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共接收移交的信访反映1件,已办结1件。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共对9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批评教育7人,党内警告2人。

下阶段,局党组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巡察成果的消化、深化和转化,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事业发展的思路方法和创新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水利系统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二是强化督察督办。持续跟进整改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坚持跟踪督办到底,定期研究、紧盯不放、加快进度,确保在时限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定期督查,打好整改持久战。三是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固化整改工作成果,强化源头治理防控,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局面,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成推动水利各项工作发展的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82698;通信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城建集团大楼6楼,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haslzhang@163.com。

中共惠安县水利局党组

2025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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