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惠安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10:0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4日至8月29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民宗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准确把握巡察整改要求。局领导班子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始终站在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推脱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盘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4月2日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着手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4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向县委县政府、向党员干部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分析、逐项细化措施,明确每项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以及整改时限,每周滚动更新整改进度,及时分析研判整改情况和问题不足,提出针对性举措,做到巡察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强化担当,全过程参与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6次,积极争取各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70万元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百余场,指导新增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场所8处,常态化推进宗教领域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100个等;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带头整改,扎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局领导班子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问题整改的过程转变为解决民族宗教工作突出问题的过程,转变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的过程,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4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查问题17个,提出相关批评意见4条,会后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逐项对账销号,切实达到纠正错误、统一思想、增进团结的目的;全体干部职工严格对照巡察整改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既落实“当下改”的治标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治本机制,从制度层面“找病灶”“去沉疴”,以工作实际成效检验巡察整改效果,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惠安县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宗教中国化”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下发《关于深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的通知》《关于持续深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的通知》,协同各镇、各宗教团体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对“四进”活动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对摸排掌握未落实的场所督促整改。二是涂寨岩古寺、东岭基督教堂已悬挂国旗,崇武龙泉寺、黄塘岩峰寺已更换悬挂的破损国旗,螺城莲花仙祖宫、东桥溪龙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板已上墙。三是将“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落实情况纳入“双随机”检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2023年第3季度以来,督促场所完成“四进”相关问题整改7个。

(2)针对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人员管理的通知》,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人员管理相关台账,完善离惠和来惠宗教教职人员台账,动态掌握在惠教职272人,离惠教职50人。二是县道教协会2名教职人员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教职人员身份申请,现已由省道教协会解除其教职资格,并经省民族宗教厅注销备案。

(3)针对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下发《关于加强宗教领域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宗教团体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相关要求,报告2023年度财务状况;已督促县道教协会建立完善2023年度会计账簿、对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并制定《惠安县道教协会教职人员行为准则》;针对“县基督教协会2020年向县红十字会捐赠56.85万元,未向县民宗局报告”问题,经查,系由我局组织各宗教团体发动宗教界人士参与“抗疫”募捐,该款项由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统一汇款县红十字会。二是2023年9月以来,开展宗教界政策法规培训会和宣传活动4场次,选送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关于财务管理、消防安全等培训,不断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三是建立年轻教职人员台账,滚动充实我县宗教人才库,鼓励发动参加各类技能比赛,进一步锤炼本领,为我县宗教团体换届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4)针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掌握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底数,摸排10平方米以上有人管理的场所964处,其中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7处。根据《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民间信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泉民宗〔2020〕98号)及上级民宗部门部署,按照“县级指导、乡级负责、村级配合”民间信仰工作要求,履行对属地镇、村(社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职责,督促各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参照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要求,做好安全工作部署、宣讲教育、日常巡查、隐患整改等工作。同时,深入重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督促检查。二是县级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东桥海美宫已于2024年3月6日开设银行对公账户。

2.关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宗教领域普法宣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依托泉州市网格化平台,督促镇、村(社区)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日常巡查,每月通报平台有关信息录入情况,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镇党政领导平安建设责任书落实情况考评。二是向各网格员发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文件选编》等书籍257册,丰富其宗教业务知识储备,增强网格员法律意识和素养。6月27日,举办覆盖县镇村三级宗教工作网格员的宗教理论和政策法规培训会。同时,分区域、分阶段组织网格员开展宗教安全工作培训,提升宗教干部业务能力。三是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和“平安三率”入户宣传等为契机,开展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活动,并制作分发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折页1.3万份,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2)针对推进宗教领域治理能力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配合相关部门、属地镇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同时,依托泉州市网格化平台,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两违”问题、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问题日常巡查。

(3)针对指导宗教界依法依章开展活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下发《关于加强宗教领域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协同各镇、各宗教团体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工作,并督促场所报告2023年度财务状况。二是要求宗教活动场所动态报备财务管理制度,76处场所已完成财务制度报备。三是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情况纳入“双随机”检查内容,2023年第3季度以来督促13处场所完成功德箱张贴设置个人微信收款码问题整改。四是2024年4月3日联合县财政部门对惠安城关天主教堂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推进场所财务规范管理。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指示精神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本县域内全面铺开,2023年9月以来,以第十六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等活动为契机,印发通知(惠民宗〔2023〕16号、惠民宗〔2024〕7号)至全县各镇各部门,提出我县具体要求,并依托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络、进培训、进法规等六大抓手,开展群众性活动百余场,其中参与线上有奖答题人数达4569人、答题次数超1万次,分发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折页1万多份,达到预期宣传效果,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氛围。二是依托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学雷锋”“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10场,充分发挥基地在宣传民族团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爱党的作用。

(2)针对助推少数民族村乡村振兴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摸排2025年中央、省级少数民族资金项目情况,按照村申报、镇审核、县审定的流程对申报项目做好可行性研究,并做到“三公示一公告”,鼓励各民族村申报产业类项目,研究谋划了黄塘镇接待回族村“香椿”主题公园的产业发展项目。二是下沉至少数民族村指导督促项目申报及实施。2024年已争取中央少数民族衔接资金29万元、省级少数民族资金14万元、市级少数民族资金27万元,争取上级资金共计70万元。三是积极做好2023年度中央、省级项目跟踪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均取得较好评价结果。

(3)针对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省、市《少数民族资金管理办法》,对少数民族资金项目库建设管理、资金申报、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交流学习,加强规范少数民族资金绩效管理能力水平,增强少数民族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及时做好项目跟踪与督促,对资料不完整、项目进度不理想的项目实施单位以下发提醒函的方式加强督促的力度,截至目前,2024年中央、省、市少数民族项目共5个,均依照规定时序进度推进中。

4.关于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防范不够的问题

(1)针对对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惠安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专题会议,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分析研判2024年上半年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并明确下阶段工作思路,认真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发挥惠安县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和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利用市民族宗教局组建的网络监测微信服务群,处置涉宗教领域舆情2起;按照“省市县民宗部门三级滚动排查”机制要求,每月对我县已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14个公众账号开展巡查,提高宗教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水平。三是已于2023年11月更新局机关上墙展板内容,涵盖党的二十大精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中国化惠安实践等相关内容,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县民族宗教工作成效,大力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浓厚氛围。

(2)针对宗教活动场所仍存有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宗教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指南》,督促镇村及场所落实每月自查巡查,推动问题隐患动态摸排、即知即改。二是2024年以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双随机”检查,建立完善“四个清单”,排查65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等隐患100个。三是指导15处宗教活动场所完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备。

5.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我县宗教工作实际,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人员、财务等规范化管理,其中我县131处宗教活动场所已有130处开设对公账户,开设率居全市前列。二是对有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问题整改档案资料进行重新梳理,共计完善“责任意识不强”“网络阵地管理存在漏洞”“舆情处置不及时”等问题整改材料12项,并规范建立台账、归档保存。三是2024年4月8日,召开局巡察整改部署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围绕巡察反馈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迅速统一思想,拓展巡察反馈质效,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提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履行不严实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及关于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党的建设和自我革命的新部署新要求,总结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结合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明确下阶段工作思路,并集中观看年度反腐大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第一集《解决独有难题》,持续巩固积极健康、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二是制定《惠安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自查自纠专项工作方案》,局领导班子对2020年以来廉政提醒谈话情况开展自查,共排查出廉政谈话提醒流于形式等2个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梳理谈话提纲,按要求重新规范开展廉政提醒谈话8人次;2023年9月以来,开展节前集体廉政谈话提醒6次,通过集中学习、传达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工作提示、局领导强调讲话等,督促全体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并指定专人负责谈话记录的汇总及归档工作。三是准确把握政治生态分析要求,认真撰写2023年度政治生态分析报告,立足工作实际,深入查找政治忠诚度、党内政治生活严实度、政治文化清朗度、选人用人公信度、“三不腐”一体推进等方面需重点关注的问题5个,并列举相应的例子,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惠安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局廉政风险定级和监管制度,调整充实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实施范围、主要任务等,形成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考核科学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开展2024年廉政风险防控再梳理工作,根据调整后的局领导及股室人员工作分工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立足岗位职责,组织排查廉政风险点111个,动态更新防控措施111项,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党的建设结合起来,融入民族宗教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与局机关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化重点领域监督,2023年9月以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个;加强廉政宣传教育,通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通报典型案例、发送纪律提醒等方式,为干部戴好“紧箍咒”,打好“预防针”。二是督促县民宗局召开2023年度和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三是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2.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深入基层调研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惠安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4年民族宗教领域调研工作计划》,拟定“推动对台民间信仰文化交流工作”“宗教领域文物保护和管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等调研课题,全年推动。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抓调研促落实,根据调研工作计划安排,2024年4月,组织开展“推动对台民间信仰文化交流工作”专题调研,深入崇武天后宫、“一瓣香”妈祖文化展示馆等场所,采取蹲点调研、座谈访谈等形式了解我县民间信仰文化交流现状,为推动以信俗文化为载体增进两岸民众交往交流奠定基础。

(2)针对推动工作落实落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领导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批示精神,建立问题台账,分解细化措施,根据相关意见建议及我县民族工作实际,加强整改力度,现已整改4条。二是指导各镇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接受捐赠票据的发放、核销等工作,每半年汇总掌握场所捐赠票据申领、使用情况,2024年6月统计发放捐赠票据244本,已核销42本;将捐赠票据使用、保存情况纳入“双随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场所规范使用、保存票据进行指导。三是2023年9月以来,对县领导交办10个事项均规范建立责任分解台账,对照任务分工,细化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序落实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局领导班子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1)针对融入全局谋划民族宗教工作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以来,共召开局务会13次,其中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议题14个,涵盖少数民族补助资金分配、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宗教领域执法设备配备等方面,着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稳妥推进、有效落实。二是2023年,提请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暨民族宗教工作调度会(同时作为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和宗教工作专题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部署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凝聚县、镇相关部门工作合力,推动上级民族宗教工作有关决策部署落地见效;2024年6月7日,提请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宗教工作专题会议暨宗教工作调度会,传达上级有关宗教会议精神,强调部署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等工作。

(2)针对破解宗教领域难点问题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8日,召集全县宗教团体负责人召开不动产权确权登记工作推进会,启动历史用地和现状明确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权确权登记工作。二是会同各镇进一步摸排场所建设用地和办证情况,排查已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场所36处,1987年前建成、尚未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且无权属纠纷场所14处。三是强化与自然资源部门及镇村沟通,加强对相关场所业务指导,进一步梳理确权登记申请材料和相关流程,落实“一场所一方案”,及时协调办证堵点难点,2023年9月以来,新增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场所8处。截至目前,全县已有44处场所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办证率达33.6%,实现宗教场所办证数和办证率“双突破”,居全市前列。

(3)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修订《惠安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梳理议事范围和会前、会中、会后各项程序,将单位年度预算等事项调整纳入议事范围;2023年9月4日,提请局务会专题研究通过本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预算。二是2023年9月以来,共召开局务会13次,均按照新修订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会议召集、组织程序、会议要求等有关规定研究决定相关重大事项,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做到讨论过程、表态结果均有体现、规范记录,研究结果及时向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报告。

2.关于落实干部管理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干部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以来,组织年轻干部参加中央和省级民族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监控业务培训班、全国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全省民族宗教法治培训等上级有关学习培训10余次;到县委办信息股等部门跟班学习2次,参与编写的信息获《八闽快讯》《侨区快讯》等刊登;抽调参与2023年度县管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年度考核、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领域专项巡察等业务核验检查2次;组织开展局党支部“三会一课”、机关学习会等28次,着力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二是制定《惠安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年轻干部“双导师传帮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2名2023年新入职人员配备政治、业务双导师,带教成长,教学相长,通过政策理论上“面对面”讲解、工作实务上“一对一”指导、文字写作上“手把手”帮带、答疑解惑上“心贴心”交流、思想作风上“硬碰硬”纠正、生活关爱上“实打实”解难,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

(2)针对从严管理干部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年度机关公务员、县宗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方案,认真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一季度平时考核工作,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更好履职尽责;2023年9月以来,开展谈心谈话3次,通过双向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的放矢答疑解惑,提振工作信心,激发干事创业激情。二是制定《惠安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机关岗位变动人员工作交接和物品资料交接管理制度》,明确干部职工离职、退休、转岗、调出时工作交接的内容、程序以及纪律,保持和促进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平稳、高效进行。三是实行周考勤台账式管理,月考勤通报式提醒,召开机关(效能)建设专题会议,总结考勤情况,指出存在问题,重申机关考勤制度,局分管领导对执行考勤制度不规范的干部职工及时谈话提醒,进一步强化作风提效能。

3.关于抓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机关党建工作虚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作表率;召开2024年上半年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总结2024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明确下阶段工作思路。二是召开“我为民族宗教工作献策”主题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员、干部职工就“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推进宗教中国化惠安实践”建言献策6条,积极探索“党建+民族宗教”发展路径;坚持发扬民主、开门纳谏,采取发放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函、谈心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各相关县直单位、少数民族村、宗教团体和党员、干部等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平安三率”入户宣传等活动,深入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20余次,把党的“好声音”送到各族群众的心坎上。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会前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查摆问题等环节,确保取得实效。根据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已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严肃深刻,局领导班子主动认领了3方面25个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也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查找问题17条,做到敞开思想,不躲闪回避;相互批评认真坦诚,共提出意见建议4条,主要涉及“抓宗教工作韧劲不足”“抓工作稳字当头亮点少”“政策业务知识不够熟悉”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莅会监督指导,有效防止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形式走过场。二是2023年9月以来,规范开展“党建+”邻里中心参观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地体验、春节慰问、簪花体验、普法宣传等“主题党日”活动10次,指定专人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接收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全力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引向深入,推动我县民族宗教领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础,用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定力,不断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狠下功夫,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不折不扣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树牢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要始终坚持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保障,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局领导班子“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的责任意识,主要负责人当好“领头雁”坚持责任上肩,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紧盯关键领域关键岗位,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为防腐拒变筑牢“屏障”和“堤坝”,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三)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上新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着眼今后、推动工作的原则,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统筹谋划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推进宗教中国化惠安实践,持续落实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努力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97828;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城建集团大楼10楼,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haxmzzj@163.com。

惠安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周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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