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县委第十一轮巡察三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4月1日,县委第十一轮巡察三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共25个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县公安局党委针对反馈的25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已完成23个,未完成2个。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积极的态度、认真的精神、坚定的决心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重要抓手,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县委第十一轮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委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立即召开党委会部署整改工作,自觉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检验党性原则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两个维护”做得是否坚决的试金石,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先后6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和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我局党委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常务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5月27日,我局党委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有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为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局党委经过多次深入讨论和多轮意见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关于巡察县公安局党委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详细列出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局党委还坚持以上率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整改落实具体任务,班子全体成员聚焦问题自觉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并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带领分管部门和责任人细研、细查,完善整改措施。各整改牵头单位紧紧围绕巡察整改任务清单,主动对号入座,认领任务,对能立即整改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长期积累、情况复杂的,查明原因、找准症结,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
(三)注重统筹结合,强化整改落实。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教育整顿相结合,并将巡察反馈的问题纳入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重点工作,融合推进、一体运作。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局党委召开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11次、队伍教育整顿和整改工作推进会7次;向社会公布顽瘴痼疾整治详细清单,共六大类28项,并公布举报电话,建立畅通联系群众、收集民意渠道,通过主动走访各界群众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以及组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共征集意见建议20条。6月16日,局党委还组织召开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情况通报暨政治承诺党委(扩大)会,局党委书记通报了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带头作出政治承诺,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挂钩工作逐一作了发言,作出政治承诺,切实推动了巡察整改、教育整顿和执法办案互促共进、抓深抓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的问题。
(1)理论学习停在面上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中共惠安县公安局委员会2021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明确各节点学习内容。今年来,我局党委共召开15次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回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以及对福建工作、政法公安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还采取了参观学习、交流研讨、收听收看理论讲座、观看教育片等方式开展活动。交流研讨中,通过认真对标对表、深入查找差距,谈“如何立足岗位,积极践行训词精神,谋划推动本职工作”、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专题进行研讨,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把公安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2)学思践悟仍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局民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党史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训词精神等,今年来,举办了4期全县公安机关政治轮训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组织观看专题辅导片,做到全员覆盖、不漏一人。二是组织全局民警结合岗位实际开展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和基本知识测试,做到以学促行,深化对新思想理解。今年来,局党委书记和各支部书记共讲党课38场次、现场教学39场次,集中研讨交流196场次,全局共撰写心得体会1160份,召开心得体会交流会4场次,确保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队伍“四个铁一般”要求和在向警察队伍授旗讲话的重要训词等精神入脑入心。
(3)学习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领学促学,于3月15日专门为党员民警讲授《回顾公安史忠诚担使命 着力锻造一支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的专题党课,会后各单位及时召开会议,围绕专题党课的主题和内容开展研讨交流;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有关精神专题研讨,每名党委委员均结合实地调研各撰写调研文章1篇,确保了先学一步、学深一点。二是组织人员认真整理往年下发的每周政治学习材料。今后将对每周下发的学习材料实行双重审核检查,并需由经办科室的领导审核校对后签发,做到留痕检查,确保内容规范无误。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劲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对我局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再起底再梳理排查,对发现的3人3起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已排除有民警涉黑涉恶问题。二是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手段,对群众举报线索、刑事治安警情等信息进行梳理研判,大力挖掘新的涉黑涉恶线索。同时,结合开展“百日千警进万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法制宣传、入户访查等工作,滚动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增加线索来源。三是综合运用传统手段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开展扫黑除恶取得的工作成效,持续营造浓厚的专项斗争氛围。同时,严格落实实名举报“人人见面、件件回应”工作要求,认真了解举报人有无新的反映和诉求,听取举报人意见建议,及时核查和反馈,确保人人见面全覆盖、件件回应有结论。2021年1月,根据省委政法委有关通报,我县2020年度扫黑除恶好评率达97.94%。四是组织局扫黑办线索核查民警,对举报线索反映的行为地周边进行详细排查。同时指定一名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作为责任领导及时跟进线索核查进度,切实做到举报线索“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 5月12日,我局对未办结的线索即江某某涉嫌违法犯罪线索予以提请办结。
(2)涉警信访形势依然严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排查交办力度。对我局现存涉警信访积案进行排查梳理,摸清底数,做好分类后下发各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清单及时转交责任单位办理。二是落实领导包案督办。按照局领导业务分工和挂钩单位,制定《领导包案一览表》、《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表》,由局领导对信访件进行包案督办;结合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工作,制定《公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专项工作进度表》,每周通报领导包案进度。三是建立案件研讨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听取汇报、研究对策、协调处理疑难信访事项专项会议,加大对信访工作指导督导、信访突出问题会商和落实工作措施检查督促力度。今年来共组织召开各类信访工作会议10余场次,听取工作落实、研究案件对策。四是组织开展信访评查。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开展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及“刑案清查”活动,将公安部及省厅交办件全部列入评查,深挖案件背后是否存在执法问题或瑕疵。
(3)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够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共惠安县委办公室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二是领导率先垂范、坚守岗位,全体民警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快速处置,严格落实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等情况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全面加强对辖区涉及安定稳定、重大情况及时上报。今年来未发生迟报、漏报、隐瞒不报的情况。
3.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的问题
(1)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存在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全警管交通”和所队合一的查纠机制,由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开展 “逢五逢十”、酒醉驾等专项整治行动,并与交通局、农机站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查纠机制,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定期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截止目前,共排查47处道路隐患,并汇总上报县道安办;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安全隐患的治理,加大对企业隐患排查力度,防止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带病”上路。今年来,共检查运输企业210次,约谈安全负责人18次,发放整改通知书16份,发放公安建议函4份。三是专门制定了《交通安全宣传方案》,深入开展“七进”交通安全宣传,并做好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截止目前,共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驾校等“七进”宣传共计1908场;根据辖区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筛选出重点区域、重点教育人群,通过县道安办下发给各乡镇道安部门,有针对性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惠安交警”微信公众号、惠安电视台《平安播报》栏目,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以案说法加强社会警示教育。今年来,共发布安全出行文章711篇,警示曝光推文145篇,安全提示短信104.5万余条,分发宣传单11000余张。四是在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中央隔离带40多处缺口设置了U型管隔离护栏,在转弯处安装警示爆闪灯30多盏,在农村支路出入口修复铸铁减速带100余米。五是在国道324线由泉州往福州方向距铁路桥约100米处增设右转专用辅道工程,完善照明、抓拍、交通指示等配套附属设施,提前分离右转车辆。同时,合理优化了高峰时信号灯配时方案,持续调整、提高绿信比,保障通行效率。六是采用重新施划标线,调整车道分配,辋川出行方向前移停止线,增加了一个车道,施划单左车道、直行左转混合车道、单右车道,使车流各行其道;根据交通流量特点,重新设置了平峰时段信号灯配时方案,添加高峰时段配时方案,合理安排各个相位时长,方案切换,提高通行效率。
(2)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能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发动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深入重点区域和重点部门开展面对面宣防,确保人人宣传到位。开展了“无电诈被骗案件发生、无电诈犯罪嫌疑人、无电诈窝点”的“无诈社区”创建活动,发动群众安装“国家反诈中心官方APP”,及时检测、发现、阻断诈骗信息。二是扎实开展“压发案、断两卡、控回流”专项行动,主动对接侦查部门,逐条查证,逐条销号,提高线索核查质量和战果转化率。由犯罪嫌疑人户籍地主责,全力劝投劝返还在缅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本地嫌疑人归案。三是对照非法偷渡人员名单,组织专案力量,深入剖析掌握本地输送人员链条情况,将打击锋芒瞄准“蛇头”,努力斩断偷渡通道链条。对非法偷渡境外回流人员,纳入高危人员管控,杜绝本地人员继续外溢作案。
(3)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成效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力开展案件攻坚查处工作。专门制定了《2021年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围绕涉稳隐患较大的中融国信、盛日融旺、福盈基金等三起非法集资专案进行攻坚查处。3月2日,成功抓获中融国信惠安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庄某某;3月30日,移送起诉福盈基金专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林某某二人。二是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由经侦大队加强与盛日融旺北京总公司沟通协调处理投资受损人员赔款事宜。
(4)禁毒工作打击效能持续下降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全县“飓风肃毒2021”暨“净边2021”会战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在全县开展“飓风肃毒2021”暨“净边2021”会战行动。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副县长、公安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会战行动的组织指挥。并抽调5名警力组建禁毒打击专班,以及组建由禁毒、刑侦、技侦、网安等部门参加的禁毒情报信息合成作战专班,全力推进会战行动。
4. 关于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不够彻底的问题
(1)强基促稳行动推进不理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每月收集、呈报相关报表至县相关部门。每月抽查、规范社区民警专项工作台帐和通过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地走访指导、通报派出所录入纠纷调解案件等相关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建设。二是严格按照“枫桥式派出所”创建要求,我局已于2021年1月陆续呈报山霞派出所和东岭边防所参评省级“枫桥派出所”,着力将“枫桥经验”融入派出所基础工作。三是根据“警务助理”工作统一部署要求,我局已于2020年全面完成警务助理选聘、岗位培训及聘书发放等相关工作。全县共选聘243名(社区44人,农村199人)警务助理。四是制定了《2021年全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方案》,分类分步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截止目前,全县现有小区基数296个,其中有物业管理小区数为166个,与市级平台联网接入64个。
(2)改革创新力度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主动对接省厅、市局做好闽政通对接工作,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我局出入境、交警、户籍、治安等部门已经全部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行政许可和备案类事项的网上受理、审批、告知,提供在线预约、咨询、申请、受理等服务。二是制定印发了《全县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由治安、交警、出入境、网安等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相应改革措施。同时,将推广使用身份证、护照自助受理机、自助填表机、自助发证机等设备作为“营商环境提升工程”第二批小切口事项改革。三是出入境管理窗口5月1日整建制搬迁到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方便群众实现“一站式办理”,让群众少跑腿。四是交警部门进一步推动了下乡(上门)办证,优化网上受理违法处理、年检等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3)项目进度较为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和跟踪对接,加快推进“登记服务站”和“警银便民点”的建设,目前已在惠安辖区建立了9家登记服务站,其中“警银便民点”2家,截至6月30日,已办理抵押业务576起。二是主动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已完成编制及工资手续、转改干部的查档、职务确定工作和公务员登记手续办理。目前边防、森林的“三定”方案县委编制委员会已批复。
5.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思想认识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委专门研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专人负责,确保有关方案制定快速、工作落实、有效衔接。二是完成对2017-2019年度党委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工作汇报的再梳理,对相关材料进行补充完善,规范工作台帐。三是完成对2017-2020年局党委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的重新审核。今后将由局党委书记亲自审核把关年度党委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和工作汇报内容,以及每个班子成员是否将意识形态纳入年度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
(2)落实责任机制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惠安县公安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规定,6月份组织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针对2017-2018年度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工作反馈进行再梳理,完善报告内容,明确指出工作短板。自2019年起我局将意识形态纳入支部书记年度党建述职工作,并成为了常态。
(3)阵地管理有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各基层派出所、机关大队官方微博及微信在信息审核方面存在管理风险,我局组织对新媒体进行整合,现仅保留惠安公安、惠安交警等4个具备较强运营能力的新媒体阵地。二是组织开展网络舆情培训工作,提高新媒体阵地管控人员敏感性舆情的应对能力;实行“三审制”,加强对新闻稿件的审核把关,提升稿件的质量。2020年,“惠安公安官方微博”被列为福建省十大公安微博,惠安公安微博阵地管理工作走在全省第一序列。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治警“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压力传导逐级减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年初专门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由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队,抽调政工、纪检等部门,组成9个小组对全局36个支部实地开展交叉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反馈并全局通报,督促解决存在问题。二是于4月份组织召开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回顾总结2020年工作,并就做好2021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强调部署;8月份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三是今年来于“元旦”、“春节”和“五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发送廉政短信5场次共5000余条,局党委班子成员还到分管挂钩基层所队部署检查安保维稳工作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我局召开了39场次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了78场次廉政教育活动。
(2)“一岗双责”履行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关于局党委班子成员负责挂钩支部党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坚持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挂钩联系党支部进行检查指导。二是加强队伍教育管理,认真组织分析队伍风险隐患和岗位廉政风险点,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岗位、不同警种制定针对性强的谈话提纲,深入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局党委书记与所有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各支部书记均与所属支部党员谈心谈话2次,全局累计谈心谈话1468人次。
(3)监督执纪存在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纪检监察部门主动担当,加强纪检投诉、督查12389、信访平台、政务12345平台信息的整合;组织召开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和执纪工作专题会,详细解读问题查找、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等重点环节规程,加强在实践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2. 关于廉政教育重表象轻实效的问题
(1)廉政风险排查不严格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队伍问题“早期预警”制度,每月组织各单位开展队伍隐患分析,认真分析队伍风险隐患和岗位廉政风险点。2021年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组织全局逐人填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事项报告表》2轮次,并层层审核把关,如实填报问题。
(2)廉政教育作用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廉政教育纳入全局各类培训内容。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再调研、再活动”活动,整理下发了党纪党规、警规警纪等学习培训资料,把廉政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培训内容,并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和专题研讨活动。二是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民警观看了《坚守铁规》、《悔之晚矣——忏悔与警示》、《代价》等警示教育片,到廉政教育基地、廉政展馆参观学习。今年来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9场次,开展廉政教育78场次。三是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组织编发了身边典型案例通报,形成《2018年以来惠安县公安局民警违纪违法案例汇编》开展警示教育。
(3)廉政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惠安县公安局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在“元旦”、“春节”和“五一”等重大节日前,局党委班子成员均到分管挂钩基层单位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活动。二是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坚持用好谈心谈话这个法宝,局党委书记负总责,亲自抓、亲自谈,坚持做到“五必谈”,全局累计谈心谈话1468人次。三是规范谈话内容,督促在开展谈话时做到指向明确,见人见事见问题,如实规范完整地记录在谈话记录表。
3. 关于队伍纪律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1)“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的责任分工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着力纠正“关键少数”政治偏差,忽视政治、淡化政治、不讲政治等问题。局党委还建立了“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始终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今年上半年,我局党委被县委评为“落实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绩效成绩优异党委”。二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对2018年以来我局发生的领导干部和民警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清理6+N+X问题(6暨“六大顽瘴痼疾”;N=5,违规异地执法办案、违规违法使用公务用枪、逐利性执法和插手干预经济纠纷、财务收支整治;X=2,整治公安数字证书和保密管理隐患、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窗口服务质量),针对这些问题出台了《惠安县公安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登记、报备、核查三项机制》、《全县公安机关整治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九个严禁”》和《关于严禁公安民警违规参与借贷活动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
(2)队伍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把廉政教育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整理下发了《党纪党规、警规警纪学习培训资料》。举办廉政教育辅导讲座,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视频案例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廉政展馆。并组织编发《2018年以来惠安县公安局民警违纪违法案例汇编》,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民警,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二是围绕政法系统教育整顿的六大顽瘴痼疾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按规定时限办结反馈。
(3)内部管理宽松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上传到县局主页每周政治学习专栏中组织进行学习,今年来全局共报告重大事项24人,已全部送县委组织部进行了报备。责令持有非上市公司内部股份的民警立即处置相关股份,已完成处置。二是督促责任部门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所有新转改干警的出入境信息人登记更新。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惠安县公安局民警家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具体规定(试行)》等相关制度4项,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查,组织全局逐人填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事项报告表》2轮次,并层层审核把关。四是在全局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基本知识学习,开设网络安全专栏和编发手机宣传短信等措施,确保信息网络安全意识入心入脑;制定下发《关于明确惠安县公安局网络安全员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明确网络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和使用责任人;对每台计算机的IP地址和责任人再次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对接入互联网、公安网的计算机全部建立“一机一档”;建立《互联网接入申请审批制度》,到各单位检查、拆除公安网计算机存在的无线网卡。今年来,全局开展了多轮次的网络安全检查,特别是针对出入境管理大队整体搬迁至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加强网络安全的检查和指导,在市局现场督导中得到市局科通处领导的肯定。
(4)效能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线上巡查抽查。以网上督察系统为抓手,每日对派出所值班室和户籍窗口、交警业务窗口、出入境窗口、信访接待大厅等公安服务窗口开展网上巡查,及时查纠整改窗口效能问题,今年来共编发《网上视频监控督察通报》22期。二是加强线下明察暗访。由多部门联合,于“春节”、“五一”节和“两会”等重大安保活动期间,对服务窗口开展现场督察活动,切实发现和解决一批公安机关服务窗口和行政效能上履职不到位、慵懒无为、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等问题,并对效能通报的进行问责。我局还开通了督察投诉电话主动接受投诉监督。今年来,共开展专项督察263场次,现场纠正存在问题488个,提出督察建议409条,下发督察建议书7份,编发28期《警务督察综合通报》,共通报单位及个人355个次。
4. 关于“四风”问题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1)文风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发文程序,强化流程规范,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做到该发的必发,必发的及时发,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做法,今年来,全局发文数量与去年基本持平。二是严格把关上报的文字材料,发现文字材料简单堆砌和照搬照抄等随意应付予以退回修改重新上报,并纳入绩效考评,给予通报批评。三是针对《案件评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内容相同的问题,严格按照《全县公安机关2021年度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认真剖析原因,逐条对照整改落实,并形成相关报告,严格审查审批后上报。
(2)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公安窗口行政审批服务责任制度》、《公安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和《公安窗口工作十大纪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我局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今年来,我局接处警满意率均处在全市“优秀”等次。二是制定《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满意率专项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执法工作满意率专项整改提升活动,以全面提升执法工作满意率、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影响和制约我局执法满意率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三是由纪检部门每日对窗口单位开展网上巡查,对问题反映比较突出的警种和窗口服务部门重点加强督导检查,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进行问责。
(3)工作麻木敷衍、造假应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专门制作《执法过错责任认定意见书》,对于日常案件办理中确认存在执法过错的,制作《意见书》报局长批准后,进行责任追究。共制作《执法过错责任认定意见书》8份,并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二是组织对全县所有重点人口系统中人员迁出、死亡、到期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梳理,核实为已死亡注销的立即进行撤管。还由专人每日对重点人员系统中重点人员访查内容、列管、撤管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5.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1)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知相关人员全面清退2013年10月至2016年11月信息稿费。二是对照《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惠人社〔2018〕)文件规定,由局纪委分别发函现所在单位协助追缴,其余信息稿费符合规定暂不退缴。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财经业务培训,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违规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整改落实情况: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及时抓好整改。今后将严格执行我县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及其他财务报销管理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重新修订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努力提高我局固定资产的整体管理水平。同时,对相关已购置未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系统补登记录入。
(4)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责令责任单位及时抓好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今后在报销过程中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我局财务相关内控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 关于执法风险管控存在一定漏洞的问题
(1)数字证书使用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下发《惠安县公安局公安信息系统数字身份证书管理办法和日常监督机制》和《惠安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借用公安数字证书暂行管理规定》,明确数字证书管理要求。二是连续组织开展关于数字证书安全管理使用规定学习和数字证书安全教育讲座,在局网站首页设置数字证书管理规定弹出提示框,开设数字证书使用管理专栏、编制手机宣传短信等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确保数字证书安全使用意识入心入脑。三是开展数字证书安全使用现场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发现了个别单位无借用登记台账、登记台账不全和随意摆放等问题,并要求问题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发生错误行为。四是落实责任追究,今年6月,对责任辅警人员给予辞退,对责任民警作出责令检查处理。
(2)羁押场所管理不善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纪检监察室向看守所和拘留所专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两所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书的建议迅速落实整改工作。二是看守所针对问题修订完善《惠安县看守所律师、家属会见、通信和探视制度》,进一步落实监督倒查机制,不定期的抽查监控视频对各岗位履职情况和管理制度落实进行监督管控与倒查,对执法过程中存在苗头隐患问题的工作人员及时落实谈话提醒,今年未发生传递纸条、信息等事件。三是拘留所重新修订了《惠安县拘留所通信(讯)会见制度》,进一步明确会见的制度要求;制作了在拘人员《会见审批表》,规范在拘人员会见和劳动审批程序,落实责任人员;进一步落实绩效考评工作重新修订《惠安县拘留所绩效考评细则》,提高“会见制度”等要求的执行情况在每月绩效考评的占比。
(3)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中暴露出的问题,修订完善《全县公安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惠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若干规定》、《惠安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保证金交纳、退还各个环节及涉案财物扣押手续,建立常态监督的长效机制。二是全面梳理全局涉案财物底数,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财物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并将涉案财物管理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和年度执法质量考核工作。
(4)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指定专人依托执法监督平台,对全部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执法问题实时巡查实行“蓝黄红”(蓝色为执法问题未产生前提醒民警应当及时开展相关工作;黄色为执法问题已产生,办案民警需进行整改;红色为执法问题整改期满后仍未整改到位)三色预警每日考评。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发至“法制园”微信工作群,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做到事前提醒、事中纠正;对于超期未整改的进行通报并予以绩效扣分。今年来,共发布《每周网上执法监督通报》32期。二是开展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印发《全县公安机关“刑案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刑案清查”和“有案不立等执法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通过对全局2018年至2020年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清查,排查整治立而不侦、侦而不力、久拖不决等问题,下大力气整治执法环节存在的顽瘴痼疾,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切实规范民警执法活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7. 关于对各级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不力的问题
(1)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委重新修订《中共惠安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主动认领省、市、县委检查组移交的 “问题清单”,制定下发整改任务分解方案,能马上整改的即知即改,不能马上整改的逐条逐项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具体措施,责任分解到局党委班子成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党委班子成员强化日常督促检查,每月至少1次深入基层所队,定期研究、检查和报告其分管和挂钩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由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局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导检查。三是通过举办廉政教育辅导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党规党纪、法规法纪培训片,强化严守纪律规矩的自觉。共累计召开观看违纪违法干警忏悔录警示片1230人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315人次,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625人次,让民警确实感受到警钟长鸣、明镜高悬,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长效机制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一案一整改,一通报一剖析,对2018年以来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剖析,编发《典型案例通报》,对责任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抓好案后整改工作。二是依托大监督格局,完善“4+N”联合监督体系工作机制,开展队伍动态分析、基层调度,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队伍管理新模式。三是紧抓“关键少数”,对单位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强谈心谈话工作,做到自觉梳理排查隐患、谈话提醒堵塞漏洞、及时纠错整改到位。四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 关于班子示范引领作用有欠缺的问题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局党委议事工作规则》对每次上会议程的审核把关和会议记录进行规范,凡涉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征集议题、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并详实记录。共提交党委会议题13次,党委会议记录均详实记录个人表决意见。二是修订完善《惠安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制作《惠安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题审批表》和《办公会议题落实情况一览表》,进一步规范办公会议题的呈报、审批、汇总和落实机制,推动局长办公会议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
(2)述责述廉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1月27日,我局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局党委班子成员述责述廉评议会,会前局党委书记亲自审核把关2020年度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材料,检查是否有相互抄袭和内容质量较差不合实际的,是否述责述廉材料正确体现班子成员工作实绩,并在述责述廉专题会上逐一进行点评。
(3)创先争优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将局党委成员的绩效与分管的工作和单位业绩成效相挂钩,作为衡量考评局党委委员履职情况的一项重要依据,倒逼责任落实和创先争优。同时,针对《2021年县级公安机关考评办法》,组织局属各单位进行研究,紧盯县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评内容和“三比一看”竞赛活动,加强压力传导,扎实推进公安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我局工作进行批示肯定。今年来,我局共破获“食药环”犯罪案件79起,其中侦破6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打击“食药环”犯罪破案数完成率219%,线索查实率100%,全市排名第二;百警批捕黑恶成员数在全市名列前茅;查获吸毒人员查处数在全市排名第三。
2. 关于干警队伍缺少活力的问题
(1)整体士气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今年来把新招录民警80%的人数分配到一线实战单位,充实基层警力。同时加大辅警的招录力度,今年来共招录辅警102人,努力缓解一线民警警务工作压力。二是切实落实暖警激励措施,进一步完善惠安定向基金管理办法,积极向县政府申请将定向基金补充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为全局608名民警续办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由原来的最高保额增加到302000元,同时设置了意外伤害保险的医药费报销。三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以英模教育提“气”,在“惠安公安”微信上推出4期“榜样引领树标杆”系列报道,选树13名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民警参评全县优秀政法干警,有5名荣获“惠安县优秀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进一步提振队伍干事激情。
(2)轮岗交流机制尚未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梳理全局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包括股级干部的职数情况、现有情况和空缺情况,并初步制定了调整方案;二是已梳理出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10年、15年人员人数情况,并初步研究了轮岗交流政策事宜。
(3)协警队伍管理存在较多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辅警队伍日常管理监督,督促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辅警管理制度,对辅警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月绩效与奖金挂钩,切实落实制度管人。二是在招录时严格按照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考核流程进行,加强对人员的整体素质的考察和政审关,对于考察不合格人员,绝不录用,今年来在政审阶段共考察出2名不合格人员,对交警大队1名辅警给予辞退处理。
3.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党建主责主业观念淡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落实党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局属党支部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坚持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挂钩联系党支部进行检查指导,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落实。二是完善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规范落实支部9项基本制度,丰富支部生活,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同时,重新调整2021年度绩效考评方案,将党建考评项目分值进行逐项细化,按月进行考评,倒逼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2)抓党建专题述职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党委书记抓基层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整改清单,跟踪好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组织专人对每年支部书记抓党建专题述职会议进行记录。二是组织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材料排查工作,严格按照抓党建工作述职要求,针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支部,认真抓好整改。三是督促各党支部全面自查支部报告,对雷同的部分进行整改。警保室支部对2015年以来的党建相关材料进行梳理,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修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3)党建检查问题督促整改力度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采取走访座谈、查阅台账、问题通报等形式,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加强学习的具体内容、党课内容、党员实际掌握理论知识情况、是否存在抄袭发言材料和心得体会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严防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二是在每季度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后,将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纳入次月绩效考评项目,对未及时整改的支部持续通报、反复检查,倒逼问题整改。5月12日,组织开展了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建工作联合督查工作,重点对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形成通报下发各单位,并要求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4. 关于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党支部分类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本,按照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每月1次支部会议、每月1次主题党日活动健全会议记录。组织各党支部对本单位的“三会一课”档案材料开展自查,重点整改会议记录要素记录不全、同一记录人多种笔记、材料造假、应付等问题。各党支部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根据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包括主题党日、党课授课、专题研讨、英模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经侦大队支部、交警大队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对存在问题开展整改工作,交警大队支部还对“三会一课”进行全程纪实,做到会前有计划、会中有记录、会后有档案。
(2)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1月18日,我局党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对全体在职党员党费进行调整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重新调整后的数额标准于每月10日前向党员收齐,于12日前将党费缴交到党费专用账户,并由局党办专人对各支部月缴交党费存单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党费收缴合规、及时、足额。
(3)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2月30日,我局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机关各支部按照要求严格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共评选出119名为“202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交警大队党支部和拘留所党支部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认认真真进行整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4)换届程序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4月26日,局党办专门向各党支部发放《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干部进行支部换届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素质。5月份以来,刑侦大队、法制大队、经侦大队、网安大队、拘留所、国保大队等支部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5)党组织架构管理不够优化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及时指导督促刑侦大队党支部抓紧问题整改,目前刑侦大队党支部已按要求划分6个党小组。
5. 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党委于5月27日召开队伍教育整顿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书记通报了局党委班子队伍教育整顿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及征求意见建议情况,代表县局党委班子作了对照检查发言,带头查找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随后,班子成员聚焦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县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逐一认真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并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了严肃的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预期效果。
(2)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全局各党支部于5月底前召开了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全局各党支部班子成员均能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被组织处理或处分的党员均严格按照要求重新说明情况并作检讨。
(3)“三诺”工作存在应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相关党支部对历年承诺情况开展自查及补缺补漏,并组织各党支部填报2021年度承诺书和第一、第二季度即时承诺书,对承诺内容是否雷同,是否根据本年度工作开展,是否围绕本人工作情况进行承诺进行认真审核。拘留所、纪检监察室、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警务保障室、政工室、看守所、网安大队等支部均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以及队伍教育整顿排查的问题线索,共调查处理78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轮岗交流机制尚未完善的事项
未完成整改原因:我局计划结合下一步股级干部调整,再对全局较长时间在同一岗位负责同一工作的干警进行轮岗交流。
下一步整改措施:完善股级干部调整方案,积极主动与县委政法委沟通协调,加快推进股级干部调整工作。同时,结合股级干部调整,对全局较长时间在同一岗位负责同一工作的干警进行轮岗交流。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二)关于党组织架构管理不够优化的事项
未完成整改原因:我局日常加强协警人员的教育管理,但协警流动性大,教育管理难度较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局政工部门积极与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我局辅警党组织关系问题进行探讨,拟将党员协警编入劳务派遣公司党支部,确保辅警党员的日常管理教育不脱节,目前在积极沟通中。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我局党委清醒地认识到,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公安事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党委将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治警和县委、县委巡察组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巩固深化整改成效,运用好整改成果,推动我县公安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共惠安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