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惠安县委第六轮第二批巡察工作公告
2018-10-15 17:07:54 来源: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8年10月15日开始,开展十三届惠安县委第六轮第二批巡察。巡察净峰镇党委、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含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含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同步对净峰镇墩中村、墩北村等2个党支部进行延伸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巡察组已进驻单位巡察。
组别 | 县委巡察一组 | 县委巡察二组 | 县委巡察三组 |
被巡察 党组织 | 净峰镇党委 |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含不动产登记中心)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含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 |
同步对墩中村、墩北村等2个党支部进行延伸巡察。 | |||
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郑祖跃 副组长:吴志勇 张玉彬 | 组 长:林 琳 副组长:杜怡川 蔡杰文 | 组 长:叶逢伟 副组长:杨炳杰 张凤英 |
专门 值班 电话 | 17750563785 (8:00--20:00) | 17750561105 (8:00--20:00) | 17750566396 (8:00--20:00) |
通信 地址 | 惠安县螺城镇 第56号信箱 | 惠安县螺城镇 第68号信箱 | 福建省惠安县 A003号邮政信箱 |
信访 受理 范围 | 根据上级党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 ||
中共惠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编辑:刘荣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