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开展十三届惠安县委第六轮第一批巡察。巡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县卫生监督所、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县运输管理所、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巡察县委宣传部(含文联、社科联),巡察时间25天左右。巡察组已进驻单位巡察。
组别 | 县委巡察一组 | 县委巡察二组 | 县委交叉巡察组 |
被巡察 党组织 |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县卫生监督所、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县运输管理所、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社科联) |
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郑祖跃 副组长:吴志勇 杨炳杰 | 组 长:杜怡川 副组长:林 琳 蔡杰文 |
组 长:傅 胜 副组长:郑明丽 |
专门值 班电话 | 17750563785 (8:00--20:00) | 17750561105 (8:00--20:00) | 18006991850 (8:00--20:00) |
通信 地址 | 惠安县螺城镇 第56号信箱 | 惠安县螺城镇 第68号信箱 | 福建省惠安县 A001号邮政信箱 |
信 访 受 理 范 围 | 根据上级党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 ||
中共惠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