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惠安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
公 告
公 告
2017-11-16 08:56:07 来源: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7年11月16日开始,开展十三届惠安县委第四轮巡察,被巡察单位为县农林局党组(含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县农业机械管理站、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县森林公安分局、赤湖森林派出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含县机关事业社保管理中心、惠安技校、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巡察组已进驻单位巡察。巡察时间一个半月左右。
组别
县委巡察一组
县委巡察二组
被巡察
党组织
县农林局(含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县农业机械管理站、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县森林公安分局、赤湖森林派出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县机关事业社保管理中心、惠安技校、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巡察组
负责人
组 长:郑祖跃
副组长:张亚细
陈海山
组 长:胡红玲
副组长:庄朝辉
何厚强
专门值
班电话
17750563785
(8:00--20:00)
17750561105
(8:00--20:00)
通信
地址
惠安县螺城镇
第56号信箱
惠安县螺城镇
第68号信箱
信
访
受
理
范
围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受理有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以及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中共惠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编辑:陈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