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2月27日至3月28日,县委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4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整改
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整改。县委巡察组进行巡察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江锦灿同志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抓落实。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承担“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分头落实。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住建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思想,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心安排部署。党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逐条细化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53个问题和整改意见,制订《中共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认真制定了整改措施107条,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过程中,力求既要治标又要治本,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股室(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和任务分工,明确专人、配备力量,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结合实际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每个问题、每个事项都认真对待、落实到位。目前,49个具体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4个难题正抓紧解决,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运用成果。将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相结合,注重标本兼治、统筹推进,要求深究问题根源症结,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相关、类似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置潜在的隐患,建立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财务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成果,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深化推动巡察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在整改中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注重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对违规违纪行为以坚决的态度严肃查处。截止目前,立案调查3人,其中已对2人作出党纪处理;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8人,谈话提醒5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措施不够有力” 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政治方向,坚守价值取向,提升自身领导力。二是加大落实力度,认真执行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坚决执行不打折扣,做到政令畅通,有禁必止。三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丰富党建学习形式,提升全系统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截止目前,开展6次中心组学习,2次领导上党课、17次集中学习、1次专题辅导讲座,1场知识测试,2次观看电教片。
2.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分解责任。制定下发《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和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项目化清单”,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二是落实责任。召开住建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任务,党组书记、党委书记分别与各股室(单位)、所属各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履职承诺书》和《党建目标责任状》,以“军令状”的形式把“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位,达到主体责任清晰化、科室责任具体化、监督责任规范化的目标要求。
3.关于“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不落实” 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责任监督,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二是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补充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重要制度。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缺乏总体规划和统筹部署”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讨论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引导所属各基层党组织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二是结合实际,制定《2017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等11份工作计划,加强对基层党员的监督检查和教育管理。三是召开住建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所属党支部书记签订年度《党建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职责。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随意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力”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率先垂范。落实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活动。二是增强党性意识。组织党员开展各类学习活动,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主动性。三是开展专项检查。6月底在各党支部中开展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专项治理,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对于各党支部问题清单明确的整改问题,根据整改清单明确的整改任务、时限要求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执行到位并长期坚持。四是开展谈心谈话。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紧密结合住建工作,加强沟通交流,指出对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个人谈话记录。五是加强对非公企业党支部下岗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六是2016年全县共排查出住建系统8名非公企业下岗职工党员“失联”,现8名党员已全部取得联系,党委通过思想教育后予以限期改正处理。
3.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学习记录造假”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抓好每周一学习日工作。二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近期通过组织党员进行知识测试、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开展辅导讲座、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落实,坚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四是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并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同时,认真梳理会议记录,对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详细记录。
4.关于“党费未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费收缴检查监督机制。要求支部按规定时限交纳党费,党委于每月15日前上缴至县委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二是要求下属各党支部每半年将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进行公布,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系统党委每半年对各支部党费缴交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在一定范围通报检查结果。三是开展党费收缴基数核算和补缴工作。3月24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重新核算党费缴纳基数,确保党员按标准足额缴交党费。目前,已补交2008年以来缴交不足的党费,总计65614.4元。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党建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
5.关于“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业务培训,组织各支部书记、支委加强对支部换届选举有关规定的培训。二是设计院正进行改制,人员大部分已自谋职业,为便于党员管理,党支部正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迁移手续,拟按程序撤销支部。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三转”不到位”、“执纪问责力度不大” 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局党组重新调整纪检组长分工,明确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进一步厘清责任,找准定位,突出主责主业。二是加强警示教育,注重“事前预警”,坚持节假日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信、廉政警言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三是加强日常督查,紧盯“违纪行为”,对执行纪律和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廉政提醒,着重“抓早抓小”,注重运用好约谈或函询方式,针对性的预防和警示。到目前为止,予以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8人,谈话提醒5人;立案调查3人,其中已对2人作出党纪处理。
2.关于“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出勤考勤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并重申《县委办、县政府关于印发〈县乡党政机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惠委办[2010]60号)文件,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二是加大对机关效能的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进一步落实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落地生根”。三是对考勤纪律于在职人员进行核对、补录遗漏人员。四是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及《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惠住建[2016]290号)等相关规定,对未能遵守考勤管理相关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处理。对4名工作人员予以效能问责,并扣发年度绩效工资20% ;对3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批评教育,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对6名工作人员进行内部通报批评。
3.关于“廉政风险管控缺失” 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单位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人事变动等情况,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重新制定《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机关各股室(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填报《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把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重新排查风险点,着力构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梳理出廉政风险点265条,并对4名事业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 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县总工会《关于做好2014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惠工[2014]28号],进一步规范发放降温费程序。二是针对个别下属单位存在违规发放防暑降温费、出勤补贴等现象,现已整改到位,追缴款项46800元。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财务内控制度。制定《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制度,强化和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党组书记、局长江锦灿主持召开全体财务人员工作会议,强调全体财务人员要从严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三是对照自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补齐出差报支凭单的签字。四是退回违规报销的学历进修、职称评审费用3000元。
3.关于“公务接待超标准现象时有发生” 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公务接待中出现超标准现象及个别接待活动上高档香烟的现象,责令其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4.关于“公车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修订完善《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按照公车改革要求,对车改后的公车运行进行规范。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定点维修制度和按里程配油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规范了车辆使用管理。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修订公务车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单车费用定额核算制度,严格控制单车运行费用,切实落实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规定。三是坚决遏制公车私用现象。严格执行车辆双休日回单位停放制度和重大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监察室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曝光,切实加强车辆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等现象发生。若发现存在公车私用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混编混岗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依据定编定岗细则对所有、编制数重新进行核定,进行认真自查,已补齐人员借用、外调等相关手续。二是严格实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改进重点工作任务人力保障方式,科学合理调配人员,拟招录新公务员和事业干部,加快推进混编混岗问题消化工作。
2.关于“个别岗位人员长期没轮岗”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事管理。积极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沟通、汇报,启动人事动议程序,将干部及重要岗位交流工作纳入县住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之中,通盘考虑,突出重点,分步推进。二是对办公室、村镇站、规划股等股室负责人进行重新调整,落实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同时,依照干部选拔程序,以民主推荐的方式,根据岗位需要增配13名股级干部,交流轮岗4名股级干部。
(六)其他方面
1.关于“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不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产权归属不清”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启动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平台,通过平台年审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清退不符合对象。二是对未按时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分批向法院起诉。三是54套廉租住房已经在2015、2016年办理产权证。
2.关于“部分公租房保障对象收入条件不够明确” 问题的整改情况:目前,省、市尚未对外来务工人员收入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待省市县明文规定后,进一步规范公租房保障对象。
3.关于“政府集中采购执行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城市和城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4] 20号)及《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闽建[2015]1号)第二条“对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和省重要大型工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的规定,并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对惠安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和惠安县中心城区改造控制及功能提升概念性规划实施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加大对工程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和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严格按照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要求,逐一深入开展核查工作。截止目前,予以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8人,提醒谈话5人;立案调查3人,其中已对2人作出党纪处理。同时,要求各股室(单位)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切实起到警醒震慑、警钟长鸣的效果。
四、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促进住建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县委巡察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努力推动我县住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住建各项工作中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政治上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担当,层层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构建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落实。
(二)持续深化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强化责任主体,限时整改到位,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的建设,将行之有效的巡察整改措施转化为制度性的长效机制,真正达到以问题整改推进工作。要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紧盯重要节点,重点人、事、领域、岗位,以及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维护住建行业的清风正气。
(三)运用巡察成果,展现住建良好风貌。巡察发现问题本身就是震慑,用好巡察成果就能形成更强有力的震慑。局党组要充分运用好本轮巡察的成果,举一反三,堵住制度的漏洞,形成一批制度规矩,切实做到“意识必须真正强起来,整改必须真正严起来,责任必须真正落到位,处置必须真正做到位”的“两个起来”和“两个到位”。要进一步深化支持纪检“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监督体系,增强压力传导;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切实用整改的成效保护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四种形态”,心存敬畏,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有所跨越,“四风态势”有所好转,工作效率有所提升,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整改成效,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住建事业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63225;通讯地址: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haxghjsj@163.com 。
中共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
2017年7月10日